「恆越企管」通過『Panasonic 台灣松下』嚴謹的評估,承接「ISO 14064-1溫室氣體輔導」,及『SGS認證』! 「恆越企管」很榮幸成為『台積電』供應商審查團隊推薦給供應商成為「ISO輔導單位」! 「恆越企管」通過『鴻海科技』的嚴格評估,成為「ISO 13485 輔導單位」並通過『得仕驗證』的稽核! 「恆越企管」經過『ASML』的審慎評估,成為「環安衛系統輔導單位」並通過『BSI』的嚴格審核! 感謝『韓國LG(台灣樂金化學)』的審慎評估,讓「恆越企管」一次又一次的承接其「ISO 9001/ISO 14001/ISO 45001/IATF 16949/ISO 14064-1所有管理系統的輔導」及通過『英國NQA驗證』! 『仁寶電腦』有過平鎮廠「ISO 14001+OHSAS 18001+ISO 45001輔導」滿意的經驗後,「恆越企管」再次接下觀音廠「ISO 14001+ISO 45001輔導」及『SGS驗證』! 感謝『聯詠科技』嚴謹的評估由「恆越企管」承攬「ISO 27001 輔導」並通過『勞氏驗證』的審核! 感謝『LION光寶科技(高雄廠/常州廠)』委任「恆越企管」接下「ISO 14001、IATF 16949輔導」! 感謝『杜邦Dupont』委任「恆越企管」輔導「IATF 16949 管理系統」! 感謝『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委任「恆越企管」接下「ISO 22000 輔導」!
LOGO

ISO 26000:2010社會責任指引輔導


分享到

ISO 26000:2010(SOCIAL RESPONSIBILITY),社會責任指南,縮寫為SR。ISO 26000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縮寫為ISO)制定的編號為26000的社會責任指南標準,是在ISO 9001和ISO 14001之後制定的最新標準體系,這是ISO的新領域。


提供有關企業和組織如何以對社會負責的方式進行營運的指南。這意味著以道德和透明的方式行事,有助於社會的健康和福祉。企業和組織並不是憑空操作,企業和組織經營所在的社會和環境的關係是繼續有效經營的關鍵因素。ISO 26000也可用作衡量企業和組織整體性能的指標。

 

社會責任的基本定義早在20世紀就已形成共識,即組織通過透明和合乎道德的行為,為其決策和活動對社會、經濟、環境造成的影響承擔責任。然而對於社會責任的完整定義,ISO 26000的每一版本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修訂,有的針對相關術語的範圍界定進行調整,有的針對社會責任定義的註釋進行斟酌修正,但無論出於何種形式何種目的的修改,都不難得出結論,各利益相關方對於社會責任的準確完整定義各持己見,較難達成一致。

 

一直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Non-government Orqanization,簡稱NGO)一貫傾向於無限擴大組織的社會責任影響力;而作為承擔社會責任的主體(組織)卻傾向於限定組織社會責任的承擔範圍,認為組織承擔責任是有邊界的,不能將社會責任無限化。

 

研究發現,非政府組織由於其自身的特殊屬性以及服務特定民眾利益的內在驅動,使得其樂意於擴大社會責任影響範圍的界定,而產業組織(指承擔社會責任的主體)出於擔心增加成本支出而極力縮小社會責任範圍,從而儘量減少本應履行的責任。這兩種情形顯然並未達到多個利益相關方的平衡點,因此ISO 26000的制定過程採用多利益相關方參與的新型模式:參與專家由最初的225人增加為450人,參與國家從最初的43個發展為99個,其中包括發達國家也包括發展中國家,參與的國際機構從24個增加至42個。

 

ISO 26000:2010提供的是指導而非要求,因此無法通過認證使其不同於某些其他知名的ISO標準。相反,它有助於闡明什麼是社會責任,幫助企業和組織將原則轉化為有效的行動,並在全球範圍內分享與社會責任有關的最佳實踐。它針對所有類型的組織,無論其活動,規模或位置如何。

在全球許多不同的利益相關者之間進行了五年的談判之後,該標準於2010年推出。來自世界各地的政府,非政府組織,行業,消費者團體和勞工組織的代表參與了它的發展,這意味著它代表了國際共識。

最終ISO 26000就社會責任定義給出合理完整的釋義:組織通過透明和合乎道德的行為,為其決策和活動對社會和環境造成的影響承擔責任,這些行為包括:

  • 促進可持續發展,關注安全健康和福利,其中包括動物福利。
  • 充分考慮各利益相關方的利益。
  • 尊重法律法規並與國際行為規範保持一致。
  • 全面貫徹社會責任實踐,並監督促進組織影響區域範圍內其他組織的社會責任行為。

 

支持實施ISO 26000

ISO 26000由約500名專家組成的工作組開發。在發布該標準時,工作組隨即解散。

特點

  1. 用社會責任(SR)代替企業社會責任(CSR)
    社會責任的定義是整個ISO 26000中最為重要的定論,而ISO用SR代替CSR,就使得以往只針對企業的指南擴展到適用於所有類型的組織。最初社會責任工作組討論的是企業社會責任,但是各方很快意識到CSR的七項原則不僅適用於私人部門,同樣適用於公共部門,原則確定的七項主題——組織管理、人權、勞工實踐、環境、公平運營、消費者權益、社區參與和發展同樣都適用於公共部門,所以把CSR推廣到SR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ISO 26000已經站在以下的高度看待社會責任:對組織而言,社會責任已經超越了“是否應該做”這種道德討論,而應轉變為“需要做什麼”這種實際要求,即組織應堅持問責、透明、道德行為、尊重法治和國際行為規範、保障人權以及尊重利益相關方利益等原則,把對社會和環境的考慮融入到組織決策的意願,確保組織決策和組織活動與社會期望相一致。因此,該定義是對傳統社會責任理念、履行思路和社會責任行為的顛覆,在更高層次上回答了組織為什麼應履行社會責任的問題。

 

  1. 適用於所有類型的組織
    指南用SR代替CSR,使得ISO 26000適用於所有類型的組織,包括公有的、私有的,發達國家的、發展中國家的和轉型國家的各種組織,但是不包含履行國家職能、行使立法、執行和司法權力,為實現公共利益而製定公共政策,或代表國家履行國際義務的政府組織。

 

  1. 不是管理標準,不用於第三方認證
    ISO 26000的總則中強調,ISO 26000只是社會責任“指南”,不是管理體系,不能用於第三方認證,不能作為規定和合約使用,和品質管理系統標準(ISO 9001)以及環境管理系統標準(ISO 14000)明顯不同。任何提供認證或者聲明取得認證都是對ISO 26000意圖和目的的誤讀。因為ISO 26000並不“要求”組織做什麼,所以任何認證都不能表明遵守了這一標準。

 

  1. 提供了社會責任融入組織的可操作性建議和工具
    指南的一個重要章節探討社會責任融入組織的方法,並給出了具體的可操作性的建議,指南的附錄中也給出了自願性的倡議和社會責任工具,從而使組織的社會責任意願轉變為行動。指南致力於促進組織的可持續發展,使組織意識到守法是任何組織的基本職責和社會責任的核心部分,但是鼓勵組織超越遵守法律的基本義務。指南促進了社會責任領域的共識,同時補充其他社會責任相關的工具和先例,而並非取代以前的成果。

     
  2. 前所未有的利益相關方的廣泛參與和獨特的開發流程
    社會責任指南制定的5年中,有來自99個國家的400多位專家參與開發,和市場有關的利益相關方被分成六組:政府、產業界、消費者、勞工(工會)、非政府組織和SSRO(服務、支持、研究及其他-主要是學者和顧問),這六個小組分別組成六個工作組,各組內部形成自己的意見,並在彼此之間相互討論,最終達成統一意見。由此看來,廣泛的利益相關方參與確保了指南的合理性和權威性,是指南最終高票通過的關鍵。

 

  1. 發展中國家的廣泛參與
    如上所述,在工作組的成員分配上,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具有同等地位,工作組的主席由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專家共同擔任,同時,在參與開發的99個國家中,有69個是發展中國家。由此可見,發展中國家確實廣泛參與了ISO 26000的制定過程。

 

  1. 和多個組織建立合作關係,推廣了社會責任相關的實踐
    ISO和聯合國的國際勞工組織(ILO)、聯合國全球契約辦公室(UNGCO)、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都簽署了諒解備忘錄,同時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社會責任國際(SAI)等組織建立了廣泛而深入的聯繫,確保這些組織能參與到指南的開發過程中,從而使得指南不是替換,而是補充和發展了國際上存在的原則和先例。

 

  1. 差異性原則
    ISO 26000總則中指出,應用指南時,明智的組織應該考慮社會、環境、法律、文化、政治及組織的多樣性,同時在和國際規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考慮不同經濟環境的差異性。

 

原則:

(1) 強調遵守法律法規,強調“組織應當願意並完全遵守該組織及其活動所應遵守的所有法律和法規,尊重國際公認的法律文件。

(2) 強調對利益相關方的關注。

(3) 高度關注透明度。

(4) 對可持續發展的關注。

(5) 強調對人權和多樣性的關注。

 

ISO 26000(社會責任指南SR) 與 SA 8000(社會責任標準SA)的區別

 

SA 8000 :2008是國際社會責任組織(SAI)發布的核心標準,是世界上最早可以審核的社會責任標準之一。是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世界人權宣言和聯合國兒童權益公約制定的全球首個道德規範國際標準,於1997年10月首次發布。

 

這2個標準的區別在於:
1. 發起組織不一樣,一個是ISO,一個是SAI。

 

2. ISO 26000國際標準側重於各種組織生產實踐活動中的社會責任問題,主要從社會責任範圍、理解社會責任、社會責任原則、承認社會責任與利益相關者  參與、社會責任核心主題指南、社會責任融入組織指南等方面展開描述,統一社會各界對社會責任認識,為組織履行社會責任提供一個可參考的指南性標準,提供一個將社會責任融入組織實踐的指導原則。而SA 8000其宗旨是確保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皆符合社會責任標準的要求,即SA 8000標準要求,它主要關注的是,而不是產品和環境。
 

3. ISO 26000為企業或組織自主申請執行,而SA 8000多為企業客戶要求執行,沒有達到要求可能會禁止出貨或接單。
 

4. ISO 26000不是一個可認證標準,SA 8000是一個可認證標準。

恆越企管歡迎您來電,或來信amc.iso9000@yahoo.com
台北公司:(02)224-24006(全台ISO輔導服務) 
台中公司:(04)231-55852(全台ISO輔導服務) 
高雄公司:(07)2233-058(全台ISO輔導服務)